严打涉烟花爆竹犯罪

  醴陵警方打击处理19人,处罚单位5家!

  (通讯员 李航 李水婷)为严把岁末年初安全关,株洲醴陵公安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对非法制造、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发起凌厉攻势。今年以来,抓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逃犯1名,刑事拘留1人,查处涉爆行政案件20起,行政拘留18人,处罚单位5家。

  典型案例

  【骆某辉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2024年1月11日,违法行为人骆某辉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货车非法运输400余箱烟花爆竹途经醴陵市醴官线106县道时,被枫林镇政府和公安机关联合设卡查获。目前,违法行为人骆某辉被依法行政拘留,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没收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曹某贵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2024年1月16日,违法行为人黄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司机曹某贵驾驶货车非法运输400余箱烟花爆竹至河南省南阳市,在途经106国道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目前,违法行为人黄某、曹某贵被依法行政拘留,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没收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某波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2024年1月17日,左权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左权镇陈东村建新组发现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遂移交公安机关查处。经查,2023年7月份,违法行为人江某波将加工好的“狗尾草”烟花存储在醴陵市左权镇陈东村建新组家中,1月17日被查获,公安机关当场扣押200余箱“狗尾草”成品烟花。目前,违法行为人江某波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易某武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2024年1月30日,违法行为人易某武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货车非法运输近200箱烟花爆竹至醴陵市浦口镇106路段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目前,违法行为人易某武被依法行政拘留,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没收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稿件来源:醴陵警方 本期编辑:林语 责任编辑:闻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