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公安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
永州新田再破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
“我以为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转账,可以获得一笔收入,没想到帮助他人转账让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6月22日,羁押在永州市新田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说。日前,陈某因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转账,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新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6月19日,新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男子陈某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转账,疑存在犯罪行为。该局反诈骗专班民警对陈某开展深入调查,获悉从事建材生意的陈某自今年以来,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转账150余万元,其转账资金均为受害群众被诈骗分子诈骗而转账的钱。陈某的银行卡每收到一笔钱,就会立即转至其他银行账户。6月20日,办案民警将陈某抓获归案。据陈某交代,自己的外地客户王某对他说,为了防止别人追债,想利用陈某的银行卡帮助王某转账,可以按转账金额10%提成,作为陈某的报酬。陈某答应帮助王某转账,没想到王某利用自己的银行卡从事诈骗犯罪,自己因此成为了诈骗帮凶。
6月21日,陈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新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稿件来源:永州警事 通讯员:乐剑平 本网编辑:周鹏 值班责编:闻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