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6点左右,位于娄底市政府前孙水河公园河段发生一起市民下河救人不幸遇难的事件。当晚娄星区某社区的一家三口到孙水河游泳消暑,不慎溺水,一男子奋不顾身下河施救,3人相继被救起,施救男子终因体力不支而遇难。[详细]
“没有想到的是,被大伙齐心协力救上岸的一家三口,不仅没有去营救溺水者,甚至连一声谢谢都没有,就离开了出事地点。”
听说当时那一家三口离开时,围观的群众说“救你们的人还没上来,你们怎么就走?”那一家三口中的女的竟然说“关我屁事”,然后就开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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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杰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初步认定邓锦杰和其他两名参与救人者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详细]
见义勇为不应受法律约束,更不应为利益所动,它是你我良心的一种召唤。“遇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显然是一种侠义情怀,值得我们“效仿”,更值得我们借鉴。当道德不足以约束获救者的良心,其实我们亦可通过完善法律条款的途径寻求解决方案,一味地抨击获救者的忘恩负义,似乎一时半会儿也难以奏效。这是个关乎人的良心的问题,要想解决恐怕还要从长计议。
在这起救人案中,善的接力,在获救者的节点处戛然而止。他们获救后的事不关己之态,充斥着冷漠,这种伦理责任的回避,也迅即引起民愤。渲染“人不言谢,救之何益”,肯定是错的,但被救者的冷漠,却难免给人们观感上的不适.
公众对被救者进行口诛笔伐,那是一种道德尚未在民间完全泯灭的可喜现象。倘若全体观众也当起了冷漠的看客,那才是社会的悲哀。因此,娄底救人事件中,我们更看到了民间对道德重建的迫切之心。这也是不幸中的万幸。
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
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
2012年7月2日,西安市一男子为阻止歹徒对两名女孩性骚扰,被对方连刺两刀。
警方发现后,两个被救女孩已经失去踪影。
古语有言在先,“遇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显然是一种侠义情怀,值得我们“效仿”,更值得我们借鉴。但当道德不足以约束获救者的良心,其实我们亦可通过完善法律条款的途径寻求解决方案,一味地抨击获救者的忘恩负义,似乎一时半会儿也难以奏效。这是个关乎人的良心的问题,要想解决恐怕还要从长计议。
在以往的见义勇为事件中,政府往往会重奖厚葬那些牺牲的见义勇为之士。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固然必不可少,但政府更应该从精神层面引导见义勇为,在给勇士荣誉褒奖的同时,不仅尝试着批评那些背恩忘义者。
“无奖罚,虽尧舜不能治”,如果仅有奖而无罚,那么,背恩忘义者的成本几乎为零,就像娄底事件一样,那些人推开人群匆匆离去,群众也无可奈何。
“关我屁事”的冷血言辞,打照着对生命的无敬畏。就算邓锦杰不是与自己命运牵连,一个正常人的逝去,都应被我们痛悼,而非毫无痛感地走开。更何况,在“救人—被救”的境况链条上,被救者总是“欠人情”的一方。在我们的公序良俗中,常言道“滴水恩,涌泉报”,别人为你而逝,你怎可闭眼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