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女演员张馨予起诉微博网友夏萨沙侵犯名誉权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张馨予现身法庭,但被告夏萨沙未出庭。根据程序,法院决定缺席审理。
昨天上午不到9点,一身休闲装扮的女艺人张馨予意外出现在法庭上,径直走到原告席中入座。开庭时间原定于上午9点。但时间到了,被告夏萨沙方面却无人到庭,也没有任何音信。法官多次拨打夏萨沙的手机,对方一直无人接听。根据程序,庭审向后延迟了半个小时,在夏萨沙仍然没有出现在法庭时,法官宣布缺席审理。
张馨予诉称,2012年9月2日,被告夏萨沙在其微博上透露,张燕(张馨予本名)曾在杭州一家夜总会坐台,“出台起码3000元”,微博被大量网民转载评论,使网友对张馨予产生了严重质疑,对张馨予的名誉造成严重伤害。张馨予认为,夏萨沙发布的相关博文是恶意捏造。因此张馨予请求法院判令夏萨沙赔偿50.5万元,并要求夏萨沙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及微博上赔礼道歉,致歉持续时间不少于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