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记者昨日从省纪委获悉,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从本月12日至16日对全省14个市州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开展考核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考核的对象是:各市州党委、政府;各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各市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检查考核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工作措施实施情况和取得实效情况。考核组将采取日常检查、年度集中考核、民意调查等方法,集中对各市州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检查考核结果经省委审定后,由省纪委、省监察厅进行通报,将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作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民主测评中得“差”票超过三分之一,经调查核实存在廉政问题的,将及时进行组织处理,严重违纪违法的将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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