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12月16日讯(通讯员 陈涛 记者 宋美君)近日,一名何姓被执行人面色匆匆来到耒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原来该名当事人因未履行一起执行案件的偿还义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此时正好遇到公司提拔考核,受到影响,于是,何某主动与该院执行局取得联系。

  据悉,被执行人何某于2015年向申请人周某借款20万元,耒阳市人民法院判决何某如期归还周某借款义务,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何某拒不履行,申请人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过网络查询和传统查询后发现何某名下有台宝马牌轿车,但因其常年在外,居无定所,车辆无法实施扣押,且何某拒不配合法官执行工作,于是耒阳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何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到案后,何某坦承自己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苦不堪言,不但乘坐高铁、金融贷款等多方面都受到了限制。近段时间,其所在公司竞选高管职务,可在竞选审查过程中发现何某竟是失信被执行人,这一身份造成其在工作晋升上的障碍。

  在尝受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带来的种种苦果后,何某向耒阳市人民法院郑重作出承诺,一定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如实申报了个人财产情况,将其工资奖金收入交于法院冻结,并提交了撤销信用惩戒申请。

  耒阳市人民法院在收到何某的申请后,经与申请人周某沟通,申请人周某也表示同意,最后,该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决定启用信用修复机制,停止对何某的信用惩戒,屏蔽了何某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促成该起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