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6 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0〕117 号,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国家组织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湖南)正式在湖南省落地实施。

  本次集采共涉及 55 种药品,66 个品规,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 53%,其中,阿尔茨海默症药物盐酸美金刚片从最高申报价 12.8622 元 / 片降至 0.165 元 / 片,降幅达 98.72%。药品种类涵盖精神类药物、抗感染、两病用药、抗肿瘤等多个病种,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集采还囊括了阿哌沙班等新型药物,在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的用药负担的同时,兼顾了临床诊疗需求。

  加上前期我省已执行的两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集采药品种类共达 112 种。较前两批国家集采而言,此次集采涉及药品种类更多,参与面更广,具体体现在:一、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驻湘军队医疗机构全部参加,此外前期自愿参加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且已按要求上报年度药品需求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也按规定参加。二、对于已在我省挂网的中选药品通用名下其他企业药品,实行限价挂网。其中,属于原研制药品、参比制剂药品、 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按不高于上海市梯度降价结果或参照上海市梯度降价规则重新申报价格;其他仿制药品,按不高于中选价格重新申报价格。三、未在我省采购平台挂网的第三批国家集采中标、但未选择湖南省为供应省份的药品,生产企业可按不高于本药品中选价格主动申请在省采购平台直接挂网。届时,中选药品同通用名下的其他药品价格将会进一步降低。此外,医保部门向医疗机构拨付的医保基金预付比例从 30% 提高到了 50%,合同各方主体的垫支压力得以进一步减轻。

  《通知》规范了参与集采各方的责任义务,确保本次集采能平稳、有效实施,保证人民群众能切实享受到医药改革带来的红利,从减轻用药负担方面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