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师傅,这个东西不能这样运,很危险的。” 11 月 28 日,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五中队在常德市城区桃花源路竹叶路口查获一辆违法载货超高的货车。

  早上 9 点 40 分,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五中队民警在常德市城区桃花源路竹叶路口开展蓝天保卫战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湘 JG***7 的载货小货车承载货物超出规定,存在安全隐患。民警立即上前将这辆超高的货车拦下。

  经查,驾驶人叫金某,货车上四周都挤满了家具、家电等货物,货物都已经超高过了车头 1 米多,十分危险。在民警拦下时,金某由于有通行证,还对民警拦下检查不以为然。民警现场对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指出了货车超高存在的安全隐患。面对民警的教育,驾驶人金某意识到了自身违法的严重性。

  民警现场要求驾驶人金某将超高的货物进行转运后,现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驾驶人金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罚款 100 元的处罚。

  常德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装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4 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 4.2 米;2、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2.5 米。

  来源: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 通讯员 刘小满 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