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心区的芙蓉路和城南路交叉口,只有城南路上有人行横道,而如果要横穿芙蓉路,则需走约 50 米的距离从地下通道通过。11 月 20 日中午,潇湘晨报记者来到该路口,看到有不少市民为了省事选择直接从马路上通过,被路口执勤的交警拦下。为了此事,在 19 日还发生了一起伤人事件。

  天心交警六中队民警傅川翔告诉记者,11 月 19 日上午 8 点 18 分许,天心交警大队六中队劝导员余海辉在芙蓉路城南路口执勤时,发现有行人从路口东北角的安全岛处进入机动车道,拟由东往西横穿芙蓉路。他立即上前对其进行劝阻,要其从路口地下通道过街。

  过马路的是一名江姓男子,他不听劝阻,并进入机动车道强行横穿马路。这时,余海辉上前拉住其背包进行制止时,被江某某用力拉扯背包推搡,导致失去平衡摔倒在地,后脑部着地,受伤昏迷。

  事发后,肇事者江某某欲离开现场,被路口执勤的民警立即赶过来将其控制,余海辉随后被送往市三医院救治。傅川翔告诉记者,在余海辉被送上救护车时还出现了抽搐现象。

  至于芙蓉路城南路口为何不设置行人人行横道?傅川翔解释,如果附近设有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原则上不再在路面设置斑马线。

  20 日下午,记者获悉,劝导员余海辉被初步诊断为脑震荡,头部皮下血肿,暂无颅内出血状况。目前正在进一步住院观察中,所幸暂无生命危险。

  目前,江某某已被雨花分局侯家塘派出所带走依法调查,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从 11 月 18 日起,长沙交警将启动对行人闯灯、在马路随意穿行,进入隧道,高架行走的交通违法行的处罚,违者将被处以 20 元以下罚款。对于行人的违法处理方式,将与机动车 “ 一视同仁 ”。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