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10月8日讯(通讯员 朱纪宣)日前,经株洲市纪委监委指定,攸县纪委监委对株洲市芦淞区纪委副书记张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曦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张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担任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利用职权以案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株洲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株洲市委同意,决定给予张曦开除党籍处分,株洲市监察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攸县监委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