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大峡谷玻璃桥 网络图张家界大峡谷玻璃桥 网络图

  2018 年 2 月 20 日,张家界大峡谷玻璃桥检票口突然发生争执:一方是怀孕 5 个月的王甜甜(以下均为化名)想一家六口优先通行,另一方是景区保安认为只有孕妇可以走 “ 绿色通道 ” 优先。

  因为 “ 插队 ”,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包括孕妇在内,双方均有负伤。

  之后,王甜甜将当时的玻璃桥景区的管理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近日,张家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慈利县法院一审原判,景区管理公司需赔偿王甜甜 2 万余元损失。

  孕妇想 “ 优先 ” 与保安起冲突

  今年 31 岁的王甜甜在长沙市天心区经营了一家烟酒行。2018 年 2 月 20 日,王甜甜与丈夫黄海等亲属一行六人一起前往张家界大峡谷玻璃桥景区游玩。

  玻璃桥景区由张家界大峡谷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判决书显示,2018 年 2 月,恰逢景区旅游旺季,游客量大,张家界大峡谷玻璃桥景区分时段售票,并按门票使用时段依次分批让游客进景区游玩。王甜甜一家买的是 C 线票,在 C 线排队区排队等候。

  “ 我们一家买票后等候进景区已站队多时,我因怀孕 5 个月,当时痛苦不堪。我的丈夫便向执勤的一女保安说明情况,该女保安会意我们一家六人到临近检票口大门前排队等候。” 王甜甜在起诉书中称。

  判决书显示,当天下午三点半左右,王甜甜一家共六人在检票口排队等候,大峡谷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准备开门检票让买 C 线票的游客进景区游玩,等候在检票口的游客出现拥挤。现场值勤保安认为王甜甜及其丈夫黄海插队,便进行制止,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推搡,保安秦熊打了黄海两拳,黄海还手,双方互殴,王甜甜与另外几名保安文风等人参与双方打架,后被他人扯开。

  王甜甜、黄海、文风被打伤。王甜甜被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因王甜甜已怀孕,医院对其进行保守治疗。

  之后,王甜甜将大峡谷管理公司诉至慈利法院,索赔 5 万余元。

  辩称 “ 插队 ” 因孩子被挤到景区大门

  大峡谷管理公司辩称,是原告及其家人不服被告的景区管理人员的管理,强行插队,并殴打被告的景区管理人员,是导致本案打架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

  对于插队一事,王甜甜解释,“ 等候在门口的游客蜂拥而上,我家三个小孩被人流挤至大门内。婆婆见状便上前拉扯小孩,现场值勤保安便以插队为由拉扯婆婆 ……” 她认为,他们企图与值勤保安解释和劝阻,但被告保安却挥拳打人,她被打倒在地,眼镜也被打坏。

  此外,慈利县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大峡谷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将王甜甜打伤,侵犯了王甜甜的身体健康权,被告大峡谷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有过错,对王甜甜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6,214.6 元,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王甜甜本人也有过错,可相应减轻被告大峡谷管理公司的赔偿责任,酌定由被告大峡谷管理公司赔偿原告王甜甜损失的 60%,原告王甜甜本人承担损失的 40%。

  二审维持原判

  “ 本案根本原因是对方工作人员错误认为我们一家插队,先动手挑起事端,我丈夫只是自卫还手。” 一审判决后,王甜甜认为一审法院责任划分不当,向张家界中院提起上诉。

  资料显示,因公司合并或分立,大峡谷管理公司已经于 2019 年 1 月注销营业执照,丧失了法人资格。

  因大峡谷景区、玻璃桥景区原由大峡谷管理公司、张家界东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管理,故由张家界东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替代大峡谷管理公司参加本案二审诉讼。

  东线旅游公司也提起了上诉。该公司上诉人张家界东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交了两份现场监控视频。该公司认为,当时王甜甜一家人认为其等候时间长,并且王甜甜是孕妇,应当优先进入景区,强行要求插队进入景区,东线旅游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劝说,并安排王甜甜从绿色通道进入。“ 但王甜甜不听劝,坚持从检票口进入。因为从检票口插队会引起其他游客的不满,导致景区秩序混乱,工作人员予以阻止并劝说,后王甜甜等人对工作人员大打出手,致相关工作人员受伤,她自己也受了伤。”

  张家界中院审理认为,王甜甜一家六人前往大峡谷景区游玩,因王甜甜系孕妇,认为可以全家都优先通行,但东线旅游公司工作人员认为孕妇可以走 “ 绿色通道 ” 优先通行,不能从普通游客检票口通行,更不能全家都优先通行,双方就此发生争执,未能理性沟通、协调,亦未能理性克制自己一方的情绪,继而推搡、殴打对方,双方均有一定过错。综合考虑双方的身份、事发时的特定环境、王甜甜怀有身孕的特殊情况、双方在争斗过程中的行为,一审酌定王甜甜承担 40% 的责任、东线旅游公司承担 60% 的责任符合实际,法院予以认可。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