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一超市老板因侵权赔偿12万元;大润发曾在全国范围内维权

  近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宣判,判决侵权人原华容县大润发惠民超市的经营者金某赔偿权利人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12万元。

  岳阳的金某开了一家超市,取名为华容大润发惠民超市。这家超市是不是真的大润发超市?法院说,不是。

  大润发商标权利人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康成公司)将金某告上法院,索赔50万元。金某在案件审理期间,注销了商标,关了超市,依然还是被判赔偿12万元。

  大润发商标诉讼案,并不只有这一起。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关键词“大润发”、“康成”、“商标权”,共找到108个搜索结果。其中湖南地区为7个结果,主要集中在2018年。

  经营了8个月后,岳阳金某的超市关门了。彼时金某正身陷一起知识产权的诉讼案中。

  金某给自己的超市起名为华容大润发惠民超市,这让她陷入了麻烦。康成公司认为她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同时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购物、拍照,经取证之后,康成公司将金某告上了法院。

  近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令金某赔偿权利人12万元。

  2013年11月,康成公司经转让取得“大润发”商标,核定服务项目类别包含有推销(替他人)服务,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2018年5月14日,康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到了岳阳华容区一家大润发惠民超市,对该超市的外观及内部状况等进行了拍照,还购买了一个保温瓶,当场取得了一只购物塑料袋、一张电脑小票,进行了取证。经比对,大润发惠民超市与康成公司“大润发”商标构成相同。

  康成公司认为,华容县大润发惠民超市不仅构成商标侵权,还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岳阳中院索赔50万元。

  记者通过天眼系统查询得知,华容大润发惠民超市的注册地址为华容县田家湖生态新区华容大道中央广场。记者通过智能招聘搜索,发现同一地址的华容大润发惠民超市的介绍中,有“卖场面积约为5000平方,为新区范围最大品类最齐全的商超”的介绍。

  华容大润发惠民超市是怎么注册的?岳阳中院审理认定,2017年10月,金某在未经“大润发”商标权利人康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华容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华容县大润发惠民超市”,经营超市业务。该超市经营期间,在店面招牌、店内装潢、货架标签、宣传海报、购物袋、员工制服、购物车、购物小票、购物袋等多处单独或突出使用的“大润发”字样与康成公司的注册商标相同。

  案件审理期间即同年12月,金某主动对原大润发惠民超市予以注销登记,全面停止经营。“原大润发惠民超市系小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从2018年5月正式经营至2018年12月21日登记注销,12月25日全面停止经营。”按照金某的说法,她的超市总共经营8个月,经营时间短,而且严重亏损,没有盈利。

  金某认为,原大润发惠民超市是个体工商户,不是企业,其经营字号名称系工商行政部门核准并依法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系不同组织形式,根据我国现行有关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规章,没有明文禁止同一行政区域的同行个体工商户名称不能与企业相同或相似。

  “而且原告在华容县区域没有设立大润发超市。”面对高达50万元的索赔,金某认为:“我是在华容县区域内使用大润发惠民超市的字号从事经营活动,没有对原告产生实际的经济损失。”

  最终岳阳中院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知名度(驰名商标),被告处理态度(积极应诉、主动停止侵权)、地域范围(县城)、经营时间(工商登记存续时间14个月)等具体情节,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等因素,酌情确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含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12万元。

  争议焦点

  使用“大润发”是否侵权

  岳阳中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大润发惠民超市与康成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致,均从事综合性超市的经营。金某在其经营的原大润发惠民超市的门店招牌、店内装潢等上面单独或突出使用“大润发”字样,上述标识中的“大润发”文字与原告康成公司注册商标相同,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其经营的超市与原告康成公司的“大润发”具有关联,足以引起市场混淆,故应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

  岳阳中院审理认为,将他人的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应综合考虑被控侵权人的主观意图、大润发商标的知名度、相关公众是否可能混淆误认以及被控侵权人是否有正当使用理由等因素进行判断。本案中,康成公司早在1998年即在上海开设第一家大型超市,到目前为止,康成公司开设的门店达300多家,销售规模也连续居于行业前列,因此,综合康成公司的经营规模、销售额等因素,可以认定大润发商标已经成为相关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金某明知康成公司已经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仍然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大润发字样,主观上具有攀附“大润发”商标知名度的意图,足以使相关公众产生原大润发惠民超市与康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混淆与误认,故金某将“大润发”作为字号使用的行为构成对康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

  延伸

  围绕着真假大润发的官司

  早在2017年,山东就有多起围绕着真假大润发的官司。当地媒体同年9月11日刊发报道称,“仅一年多时间,济南就出现了大润发投资有限公司、大润发惠民、大润发易购等十家山寨大润发超市。”康成公司向这十多家山寨大润发超市发起诉讼。

  为什么在大润发超市已营业多年且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山寨大润发还能出现?当地媒体认为,开超市傍名牌收益高,维权却耗时长而且成本高是一个重要原因。

  当地媒体采访了知情人士得知,有的山寨大润发超市面积约为2000平,投资200万即可,一年可以回本。这意味着开业一年,超市的利润能有200万,平均每个月约有16万元利润空间。

  相对比的则是昂贵的维权成本。据负责处理大润发超市法律事务的律师徐以宝介绍,“起诉过程全部走完需要1年时间,但处罚的金额可能还不及一个山寨超市一个月的利润,侵权成本太低。”

  律师徐以宝说,在这一年间,山寨大润发仍会继续侵权使用大润发的商标字号,直到二审判决生效,大润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止。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