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文和生)4月份以来,岳阳交警按照统一部署,提振精神,全警参战,以查酒驾、毒驾及重点车辆路查为切入点,继续保持全方位整治交通秩序的严管态势。截至4月25日,全市交警出动警力10630余人次、警车2173台次,与刑侦、禁毒、治安等警种开展夜查夜巡联合行动6次,共查处8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9874起。其中酒驾638起、醉驾47起、毒驾7起,以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43起。

  4月11日晚,交警岳阳楼大队民警在辖区望岳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当晚8点20分许,一辆白色小车行经检测点时不但不服从现场民警指挥停车接受检查,反而加速冲关,没过一分钟,曾某就被红绿灯路口的交警控制,问其冲关原因,曾某的回答竟然是“急着去接小孩!”曾某冲关时,将一名辅警带倒在地,造成其右手严重擦伤。曾某因酒后驾驶、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驾驶证被记14分,罚款2100元。另外,曾某冲关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公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4月14日,交警城陵矶大队在冷水铺路梅溪中学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夜查行动时,一辆号牌苏E9XX91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往南驶来,在接近检查点约50米的地方突然停下,执勤民警当即对马某某进行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马某某称未带驾驶证。民警随即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化验,结果为125.2mg/100ml。据调查,马某某曾于2016年、2018年两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目前,马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被刑事拘留。

  4月8日14时许,驾驶人湛某军(男,53岁,营田镇人)驾驶粤AN**91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在屈原管理区营田镇屈原大道与兴盛北街交叉路口不慎与两轮电动车驾驶人相撞造成陶某受伤。接警后,值班民警发现湛某军有酒后驾车嫌疑,随后将其传唤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和抽血检测,确认体内酒精含量为182.3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目前,湛某军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同时湛某军依法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