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高警局召开2019年第一次新闻通气会,通报2019年以来全省高速公路公安交管工作情况,特别是“两客一危”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曝光一批重点违法行为、所属车辆违法较多的运输企业,对“五一”假期出行进行安全提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委员、高警局局长赵胜平通报情况。
2019年以来,高警局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7.3万起,依法对2912本驾驶证一次记12分(其中降级627本),依法吊销驾驶证242本。依法处罚营运客运企业主管人员28人。期间,全省高速公路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起数、死、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5.8%、39%、47.2%。为全力维护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高警局拟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两客一危”车辆“六个严处”严管举措及“五一”节前“清扫”行动。
一、4月16日起,高警局对“两客一危”车辆采取的“六个严处”严管举措
“两客一危”车辆交通事故社会危害大、后果严重。2019年3月份以来,高警局多次开展“两客一危”车辆闯禁行驶集中整治行动。共查获客运车辆交通违法8957起,其中,凌晨2时至5时闯禁292起,超员358起,上下客56起,超速1153起,违规载货462起;共查获危运车辆交通违法3950起,其中,凌晨0时至6时闯禁524起,运载危险品未经审批551起,超速95起。为进一步强化“两客一危”车辆管理,4月16日起,高警局出台“六个严处”措施,常态化严管“两客一危”车辆。
一是对非现场执法查获的客危车辆交通违法,在15日内调查处理到位。
二是对客运车辆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驾驶人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的,依法从重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并降级处理。
三是对驾驶拼装、报废“两客一危”车辆的,依法从重处罚、行政拘留,并吊销驾驶证。
四是对驾驶客运车辆超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90公里以上的,驾驶大型客车超员50%以上或超员15人以上的,驾驶中型客车超员80%以上或超员10人以上的,按危险驾驶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运输企业所属客运车辆超员、货运机动车超载经处罚不改的,列为隐患企业管理,对直接负责的企业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六是开展“两客一危”车辆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对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驾驶人、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企业管理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上述交通违法行为,高警局将针对性开展深度研判,联合交通运管部门,大力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同时发动群众参与违法举报,始终保持对“两客一危”车辆严重违法的高压打击态势。
二、4月24日至30日,高警局开展“五一”节前专项整治行动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5月1日至4日,共4天节假日。届时,全省高速公路预计迎来一轮人流、车流高峰,特别是热点景区邻近路段、长株潭城市群周边路段及市(州)重点收费站出入口的流量压力会骤增,G5513长张高速长沙至益阳段、益阳至常德段;G4京港澳高速临湘至长沙段、长沙至湘潭段、湘潭至耒阳段;G60沪昆高速湘潭段、隆回段;G0401长沙绕城高速西南、西北段;S20长浏高速长沙至永安段;S50长韶娄高速赤江互通至韶山北互通等路段通行压力大。据天气预报:2019年“五一”假期,湖南以阴雨天气为主,对交通安全出行有一定影响。请司乘朋友一定要谨慎驾驶,平安出行。
为给司乘朋友“五一”出行提供有序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通行环境,全力维护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高警局决定从4月24日到30日结束,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为期一周的“五一”节前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整治重点,重点车辆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违法是“三超一疲劳”、“两客一危”车辆凌晨闯禁行驶、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及其它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朋友遵法守规出行,配合民警开展整治行动。
会上还通报了2019年以来所属车辆在湖南高速公路上交通违法排名前十位的客运公司、排名前十二位的危运公司以及高警局近期查获的3起“两客一危”车辆典型违法案例(名单附后)。
附件:曝光名单
一、2019年以来所属车辆在湖南高速公路上交通违法较多的客、危运公司
(一)2019年以来所属车辆在湖南高速公路上交通违法排名前十位的客运公司,分别是:
东莞市装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交通违法6次;
东莞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河南中州集团南阳中林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交通违法各5次;
广水市恒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长途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所属车辆交通违法各4次;
东营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客家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遵义有限公司、湖南邵阳湘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永州市旺达运输有限公司祁阳分公司,所属车辆交通违法各3次。
(二)2019年以来所属车辆在湖南高速公路上交通违法排名前十二位的危运公司,分别是:
浏阳市鼎顺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车辆交通违法40次;
醴陵市江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交通违法18次;
湖南润通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交通违法16次;
湖南泰联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车辆交通违法12次;
四平宏升物流有限公司、岳阳市巡宇货运有限公司,所属车辆交通违法各10次;
阜阳市金山运输有限公司、桂林市和顺危险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荆门纵海燃气有限公司、泸溪县顺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四平市双龙运输有限公司、岳阳志和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交通违法各8次。
二、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客危车辆典型案例
(一)班线客车超员50%以上, 驾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9年4月7日15时许,高警局岳阳支队临湘大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岳阳段北往南方向1373km处,查获超员50%以上的班线客车湘F93898(所属企业:湖南临湘龙鑫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经调查,湘F93898中型普通客车系詹桥开往岳阳的县际巴士,该车核载19人,实载32人,超员68%。临湘大队依法对驾驶人李某军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同时,驾驶人李某军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临湘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旅游客车驾驶人涉嫌毒驾,驾驶人被行政拘留。
2019年4月9日19时30分许,高警局常德支队澧县大队民警在二广高速城头山检查点,查获鄂ALV111旅游客车驾驶人李某涉嫌“毒驾”。经现场检测,李某甲基苯丙胺(冰毒)结果呈阳性。4月10日,李某因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被澧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2天。4月11日,高警局常德支队澧县大队联合澧县运管处,约谈鄂ALV111旅游客车所属企业武汉零加壹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负责人。
(三)“闯禁”危险物品运输车驾驶人竟是刑拘在逃人员,已移送案发地公安机关。
2018年3月,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危险物品运输车高速公路限时禁行的通告》,规定自2018年3月23日0时起,每日0时至6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通行。2019年4月15日凌晨1时50分许,高警局湘西支队凤凰大队民警在杭瑞高速凤凰服务区,查获号牌湘N0F945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违反限时禁行规定。经调查,驾驶人詹某敏不仅驾驶证为C1且已超过有效期,还是被浙江省临海市公安局刑事立案的网上追逃人员。目前,犯罪嫌疑人詹某敏已移送临海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