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23日讯(记者 周丹 孙洁)湖南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将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机制,简称“两依据、一参考”;湖南新高考模式已经确定为“3+1+2”选考模式,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再选科目实行等级赋分办法;2021年起,合并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红网记者从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获悉,今日,备受关注的湖南“新高考”方案正式出台。那么,湖南“新高考”新在哪里?哪些要点、重点和难点值得考生、家长和老师重点关注呢?

  “新高考”考什么?“3+1+2”模式是什么?

  湖南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建立了“两依据、一参考”高考招生方式。普通高校按高考总成绩(包含政策性加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

  依据一: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其中外语科目只考一次,条件成熟后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依据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由1门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2选1)成绩和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成绩组成。

  这样的话,湖南考生面临的这些高考科目的组合就变成了12种。

  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每门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首选科目满分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2门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3+1+2”的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区别。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普通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下,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科,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新高考”怎么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怎么完善?

  这次湖南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职单招录取的主要依据,也是部分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

  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4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每年考试一次,安排在高中二年级进行。

  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是“两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学生根据高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兴趣特长,从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考试成绩当年高考录取有效。

  “新高考”怎么招?“多元录取”是趋势

  国务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2016年,我省制定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对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了相关规定,《实施方案》以该文件为基础,明确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即“两依据、一参考”中的“一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普通高中学校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工作,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整理遴选的相关信息统一导入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招生高校根据自身特色、人才选拔培养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建立多元录取的重要内容。

  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任务,因此在考试招生中更加注重对学生职业倾向和职业技能的考核。

  部分学生参加分类高考进入高校,可以解决“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问题,也有利于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等学校进行人才精准选拔和精准培养。主要措施是:进一步改革完善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政策,力争2020年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建立技能型人才选拔的考试评价体系,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等等。

  为啥再选科目实行等级赋分?如何具体操作?

  改革后,高校按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投档、分开录取,选择物理或历史的学生在各自序列中排序,成绩具有可比性,所以首选科目直接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而对于再选科目,由于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再选科目组合很可能不同,不同科目试题难度不同,其原始成绩不具有可比性,从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角度出发,参照有关改革试点经验,将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湖南专门制定了等级赋分办法的文件,具体等级赋分办法为:赋分满分100分,起始赋分30分,从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将考生原始成绩按公式进行转换得到考生等级成绩,再计入高考总成绩。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当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