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长沙市中考中招政策发布暨工作布置会。2019长沙市中考中招政策发布暨工作布置会。

  红网时刻3月21日讯(记者 周丹 通讯员 黄军山)今年,长沙市有小学毕业生90664人, 初中毕业生83553人。其中,城区小学毕业生约44192人(不含外地回长生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初中毕业生约40182人(不含外地回长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2018年相比,小学毕业生城区增加约4500人,初中毕业生城区增加约2300人。

  2019年全市中考中招工作按照突出公平、以人为本、重在规范、稳妥推进的思路,主体政策保持不变,推进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方式改革,保障教育公平,促进全市教育协调发展。

  立足稳妥,主体政策保持不变

  长沙将继续推行阳光招生政策。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巩固中小学招生入学改革成果。

  继续实施义务教育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小学仍然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制度。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合理划分小学学区,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享受良好教育。

  城区小学升初中,高新区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入学,其他区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原则上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审查后实施。

  继续实施高中阶段“学业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2019年考试科目、命题组考、成绩呈现等基本保持不变,高中招生录取主体政策维持稳定。

  继续保障高层次人才等特殊人员子女入学优待。按照《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长沙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湖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要求,落实其子女入学相关优待。

  立足公平,规范城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

  实行微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从2019年开始,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按照免试入学要求,和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实行微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凡与公办学校合作办学的民办学校,其招生计划的50%采用微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其余为自主招生计划;凡没有与公办学校合作自主办学的民办学校,其招生计划的20%采用微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其余为自主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派位计划面向城区所有自愿选择的小学毕业生。

  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一是派位时间同步进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志愿填报,实行微机派位。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派位后进行。

  二是同等享受特长招生资格。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可以与公办学校同等申报特长项目,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

  三是同等享受直升政策。微机派位到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学生,在本校就读三年初中的,初升高时,可以享受长沙城区直升生等相关政策。

  特别关注微机派位志愿填报:一是城区参加多校划片的小学毕业生可同时填报一所公办学校志愿和一所民办学校志愿,其中公办学校志愿为必填项,民办学校志愿为选填项。如需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入读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必须填报民办学校志愿。

  二是学生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时,必须选择公办学校志愿优先还是民办学校志愿优先(学生只填报公办学校志愿,不填报民办志愿时,计算机系统自动视为公办志愿优先)。

  三是单校划片的学生(含对口升学学生、子弟学校招收的系统子弟),若需要选择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就读,必须填报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志愿(计算机系统自动视为民办志愿优先),参与微机派位和自主招生。

  立足科学,完善中考中招政策体系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按照教育部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长沙市实际,修订了《长沙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完善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程序、评价标准和具体要求等,引导学校根据校情和学情细化评价标准,更加关注学生成长过程,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调整了微机派位和中考考试时间。一是2019年,长沙市城区小学升初中微机派位时间提前到6月15日举行,给民办学校、子弟学校自主招生腾出时间。二是原初二生物和地理考试间隔时间只有30分钟,间隔时间短,从今年开始地理开考时间由原来的下午16:30调整到16:50,间隔时间为50分钟。

  立足保障,健全招生入学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着力解决招生过程中遇到的突发事件与重大问题,统筹调度招生工作,确保招生政策贯彻执行。

  规范招生行为。一是严格控辍保学。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信息比对和劝返复学工作,提高控辍保学水平。二是规范学区划分。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的实施意见》,科学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健全学区划分工作机制,加强学区划分工作保障,确保学区划分严谨规范。三是规范民办(子弟)学校招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长沙市城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方案》要求,依法依规招生。四是规范学籍管理。城区初中微机派位后禁止学生在公办学校之间“二次流动”,坚决杜绝公办学校收取择校生。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行升学、考试、招生和注册学籍联动机制,“一人一号,籍随人走”。五是严控招生计划。全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严禁突破计划招生。六是严格规范编班。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平行分班,不得违规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或变相重点班。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原则上分别控制在45人和50人以内,其他年级不新增大班额,完成本年度消除695个大班额目标,有条件的区县(市)力争超额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