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晚报讯(记者 蔡文龙 通讯员 欧阳军)1月23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四大队获悉,一男子骑电动共享单车闯红灯出事故,被认定负全责。
1月20日21时34分,男子邓某骑电动共享单车,在市城区沙港路遇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由于邓某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致使两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邓某受轻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市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对该起事故作出认定:当事人邓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其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无责任。这意味着电动共享单车驾驶人邓某除了要自己承担医疗费,还需要赔偿对方的修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