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名传销抢劫团伙头目被判无期

  红网时刻11月3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李昭菲) 11月29日,长沙中院在第一审判庭一审公开宣判一起重大涉恶案件,对被告人苏瑞、李兴、周庆克以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尹宽宽、汪宏章以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判处十六年有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对被告人李灿以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四十万元。

  苏瑞等人盘踞在开福区月湖小区附近,以“天津天狮”传销为名义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抢劫。该组织成员上百人,假扮未婚女性通过QQ等聊天软件将被害人骗至长沙,逼迫被害人购买虚假产品。该组织强迫被害人交出手机、现金、银行卡等物品,说出账户密码。如果受害人反抗,就采取将其按倒、堵嘴、打耳光、灌水、控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迫使被害人就范。对被害人进行“教育培训”,将其发展为集团成员,再利用上述人员为该集团继续实施犯罪,以此循环维持该集团运作。法院认为,本案所涉及的组织成员众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固定,依法应认定系恶势力犯罪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