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转发提醒!湘潭2条年轻生命被吞噬!“杀手”是它!

  7月11日下午,4位市民结伴到九华潭邵高速公路桥下的湘江游泳,其中两人不幸溺亡。遗体分别于7月11日晚和7月12日早上被打捞上岸。

事发地点事发地点

  附近居民:几年前也出过事

  7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现场时,打捞船已经离开,桥下江边留下一堆香烛灰烬。江边有一名高龄拾荒老者,不远处还有两名在整理渔网的男子及一名垂钓者。经他们证实,当天此处打捞上来一名年轻男子遗体,上午八九点钟被运走了。

  老者90岁了,姓周,住在和平街道合山社区,对这一带颇为熟悉。他告诉我们,很多小孩都在这里游过泳,但桥下情况复杂,几年前也出过事,溺死了两名十四五岁的学生。

  我们看到,沿江路边上通往江边的口子都设置了 “危险水域,禁止游泳”的警示牌,但从桥下堆积的矿泉水塑料瓶来看,经常有人光顾此地。

两名溺亡者都是周边居民两名溺亡者都是周边居民

  湘潭经开区 吉 利社区工作人员说,7月11日下午四点多,四人结伴下河游泳,不幸发生了这样的悲剧。据悉,今天打捞上来的小伙子就是在这周边长大的,村里拆迁后搬到了吉利社区居住。他本人在外地做事,因为这次意外,年轻的生命定格在了23岁。另外一名死者年仅20岁,也是拆迁安置到吉利社区的居民。

  每年夏季溺水死亡事件多发,一个个生命的消逝令人惋惜。

  我们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注意游泳安全!最好去有救护人员值守的正规游泳池游泳!千万不要去禁止游泳的区域游泳!

  防溺水安全知识:

  1、中小学生应在成年人的带领下游泳;不能去竖有禁止游泳牌子的地方游泳;

  2、在游泳前要做好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在水里时抽筋,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人士,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

  3、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4、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 教育部编写的中小学生预防溺水童谣▲ 教育部编写的中小学生预防溺水童谣

  这十种表现说明溺水了。看到有人在水中有以下这十种情况时,不要犹豫,赶紧求救!(注意!是求救)

  1、头浸在水里,嘴巴在水平面上。

  2、头向后仰,嘴巴张开。

  3、眼睛空洞,眼神散乱。

  4、眼睛闭上,脸无表情。

  5、头发散乱在额前或者眼睛上而无动于衷。

  6、竖直方向上,腿部没有动作。

  7、换气慌乱,断断续续。

  8、想游向一个方向,但是无法前进。

  9、尝试翻转身体。

  10、好像在攀爬无形的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