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报道:18年前长沙一富商被绑架后遭撕票 最后一名嫌犯受审

  长沙男子绑架撕票逃亡18年 今年被抓竟成千万富商

  原标题:犯绑架罪,郭某一审被判死刑

  本报5月8日讯  18年前,郭某帮老同学去绑架一名富商,4人在收到赎金后,纵火将富商灭口。当其余3名同伙相继伏法后,潜逃的郭某改名换姓,成为一名成功商人。法网恢恢。2017年7月,当他自驾游回长沙时,被早已布下天罗地网的民警抓获。

  今天,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一审判决郭某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赎金缩水“撕票”

  2017年12月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记者根据法院采纳的证人证言,对案发过程进行了梳理。

  从1999年8月起,湖南某科技公司的驾驶员伍某(已处决)因虚开发票被老板文某发现,受到了降薪处分。记恨在心的伍某,找来郭某、林某(已处决)、王某(已处决)3人,策划绑架文某来索要钱财,并商定在文某情人许某住所动手。

  11月1日,伍某得知文某出差回到长沙,便打电话通知郭某。郭某纠集林某、王某来到长沙。当晚8点多,4人携带作案工具来到许某住处,伍某在叫开门后便离开,郭某3人则冲进房内,将许某控制住,抢走其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链等物品。

  当晚10点多,文某如约而至许某住处,刚打开房门,就被躲在门外的郭某用力推进了屋内,另两人则趁机将其打昏,抢走其随身财物。

  11月2日凌晨,郭某、伍某用文某的银行卡,取走了现金3000元。当天上午,郭某逼迫文某向其父亲及公司财务人员打电话,要求送现金400万元到指定地点,财务人员却误听成40万元。郭某等人拿到40万元后,指使林某购买汽油杀人焚烧现场,自己则携款逃往湘潭市。

  事发后,4人平分了40万元赃款,郭某潜逃至安徽省等地,化名李某平,经营KTV等娱乐场所,成为了当地的富商。

  时至2017年7月4日,当郭某自驾游回到长沙,被早已布控的公安民警抓获。

  “作案手段极其残忍”

  2018年5月8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这起绑架撕票案,由于被害人文某的家属均在国外,只能委托律师和朋友参加庭审。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王某是受郭某邀集参与犯罪的,郭某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和指挥作用,系主犯。郭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应当予以严惩。

  故此,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郭某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郭某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文某女儿经济损失30080元。

  特写

  “18年来,两位老人的泪从来没有干过”

  “18年来,两位老人的泪从来没有干过。儿子太优秀了,现在都无法释怀。”庭审结束后,被害人文某的高中政治老师邓润秋代表家属方接受了记者采访。她哽咽道,自己与文某父母是好友,还是文某姐弟俩的老师,是看着文某从小学到参加工作的。由于其家人都在国外,特地委托她前来参加庭审。

  “他小时候患过小儿麻痹症,腿脚不利索,但凭着努力和意志,他考上了湘潭大学计算机系。”邓润秋说,文某是一个聪明、敢于创新的人。对待员工,虽然严厉,但也有人情味。“出事前,他出差回来,就买了几盒脑白金,打算送给司机伍某父母的,谁晓得人家打算绑架杀害他。”

  邓润秋说,从文某被害死的那一天起,她就一直关注着案子的动态。前不久,她还向长沙天心公安送去了锦旗,感谢他们18年来从没有放弃过追凶。对于法院的判决,家属方是满意的。

  ■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曾海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