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3月28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曦梓)为净化空气质量,严格控制高污染排放车辆通行,3月28日上午,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开展蓝天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十个严禁”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禁止高污染车辆在城区道路通行的措施,严厉查处重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等高污染车辆闯禁行为。

上午8点40分,岳塘交警大队三中队在芙蓉大道岳塘区政府前设卡,一辆运输砖块的拖拉机由北往南驶来,被民警拦截。交警检查发现,该辆拖拉机不仅存在闯禁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运输砖块散装物料的遮挡也不规范。“我知道我闯禁区了,下次不会走这边了。”驾驶员邓师傅表示,他知道拖拉机是农机车,不能进市区,以后一定注意,不再违反交通法规。

据了解,本次蓝天保卫战从3月26日至12月31日,主要是对重、中型货运车辆(含拖挂车、吊车、罐装车等专项作业车辆及各种轮式机械车)及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高排放车辆在城区禁行道路闯禁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治区域为宝庆路→潭邵路(砂子岭广场至新湘路路口)→新湘路→北二环路(新湘路路口至东二环路路口)→东二环路(北二环路路口至高新路路口)→高新路(东二环路路口至幸福路路口)→幸福路(高新路路口至迅达路路口)→迅达路(幸福路路口至书院东路路口)→书院东路→书院中路→书院西路→ 岳塘路(书院西路路口至霞光路路口)→钢城北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不含合围圈沿线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