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8日讯(记者 李国斌 通讯员 雷文明)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不休息,将被罚款并扣分,这不是玩笑。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驾驶员罗某因连续驾驶大客车4个多小时未停车休息,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这是湖南今年查获的首起大客车疲劳驾驶案。

  2月3日21时35分许,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郴州支队临武大队民警邓淇文、谭盛军在堡城省际公安检查站开展交通违法夜间专项整治行动,对一辆挂渝A号牌的大型客车检查登记时,通过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调取GPS数据发现,该车于2月3日17时12分至当日21时35分一直处于行驶状态,中途未停车休息。

  在证据面前,驾驶员罗某交代,客车当日凌晨从重庆出发前往广东,途中两名驾驶人轮换驾驶车辆。当日下午17时许到长沙市境内时,车辆交由违法嫌疑人罗某驾驶,至当天21时许被民警查获,中途没有停车。

  目前,罗某因涉嫌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省高警局郴州支队临武大队将此交通违法行为通过邮寄方式抄告给其公司,并通过互联网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监管责任,严防车辆超速及疲劳驾驶。

  交警表示,疲劳驾驶危害大,极易引发严重道路交通事故。以往由于取证难,对疲劳驾驶的查处少。随着对重点营运车辆实现GPS监控后,取证变得容易,交警将加大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平安驾驶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