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3月15日,省环保厅发布2月份湖南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月份湖南省环境 空气质量较1月份大幅上升22.3%,空气质量居前三位的城市为吉首、郴州和怀化市,居后三位的城市为衡阳、娄底和株洲市。
省环境质量监测中心站统计数据显示:2月份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在32.1%-85.2%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46.4%,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53.6%,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PM2.5)。
与2015年1月相比,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上升22.3%,空气质量大幅上升。除常德下降9.8%外,其他1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升幅在9.3%-48.5%之间,益阳市达标天数比例上升幅度最大。
与上年同期相比,长沙、株洲、湘潭、常德、岳阳和张家界等6个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小幅下降,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下降11.1%。(其余8个城市因去年按老标准实施,无可比数据。)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月份空气质量从好到差排名依次为吉首、郴州、怀化、益阳、永州、张家界、常德、长沙、湘潭、邵阳、岳阳、株洲、娄底和衡阳市。
(潇湘晨报 记者谭旭燕通讯员黄亮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