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分别判处被告人文娇(化名)、金鑫(化名)夫妇二人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5年前,已婚的文娇认识了唐强(化名),很快两人发展成了情人关系。在不正当交往的几年里,丈夫金鑫得知妻子有外遇,但并未声张。去年8月的一天,金鑫提出要找唐强“搞点钱”来花,文娇觉得这几年一直也没从唐强身上得到好处,于是答应以“抓奸”的方式对其进行敲诈。

  没过多久,文娇电话邀约唐强见面。接到电话后,唐强到鲤鱼江某招待所开了房。下午2点左右,文娇来到房间,让唐强下楼买水果,同时告知丈夫大约10分钟后过来。待唐强买水果回来,文娇已经洗了澡,赤裸地躺在床上。

  这时,敲门声响起。唐强开了锁,金鑫推门而入,对着两人拍照,并扬手“打”了文娇一耳光,将其“赶走”。随后,金鑫电话喊来朋友果子(化名,在逃)帮忙,两人对唐强一顿拳打脚踢,并威胁要“搞死”他。经过交涉,唐强答应拿出1. 3万元作为赔偿,在写下一张8000元的欠条后,从银行取出5000元交给金鑫。事后,唐强回想起事情经过,感觉自己是被算计了,于是报警。

  (郴州新报 记者欧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