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浏阳站12月4日讯(浏阳日报记者 周晴 通讯员 杨柳)微浏阳:昨日上午8时30分,一起行政诉讼案在市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开庭审理。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场官司的被告是浏阳市人民政府,而代表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的是市委常委、副市长熊清溪。

  虽然此案没有当庭宣判,但对于原告、63岁的七宝山乡升平村西岭片朱家组的村民廖伟兴而言,“能与副市长对簿公堂,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不服行政处理村民状告市政府

  坐在法庭上,廖伟兴显得很淡定。

  而在今年6月上旬收到浏政林处【2014】6号行政处理决定(以下简称“6号决定”),要撤销他的“林权证”时,廖伟兴的心情是很不满的。一番咨询后,廖伟兴向长沙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在得到“维持6号决定”的复议结果后,10月25日,廖伟兴一纸诉状将市政府及第三人升平林场告上法庭,认为“6号决定”事实认定不清楚、确权依据不正确,请求撤销6号决定。

  “6号决定”与一个山场有关。时间回溯到2001年3月。当时,朱家组召开全组户主会议决议,将鸭公冲山场分给廖伟兴;2006年1月,廖伟兴领取了相关林权证。

  而早在1987年,朱家组与升平林场就签订了《合同协议》,明确鸭公冲山场为联营山。2006年3月,升平林场也依程序领取了相关林权证。

  “在升平林场与朱家组存在联营事实的情况下,政府只能依据法律法规,将林木权属确认给升平林场。”被告表示,经审查立案、勘验调查所作出的“6号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也是正确的。

  法庭质证辩论后,合议庭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鸭公冲山场的权属确认事实是否清楚、“6号决定”的依据是否正确。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庭审,由于案件比较复杂,法庭并未当庭宣判,将进一步核实,并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