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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一黑诊所非法引产致人亡

A-A+2014年1月18日08:23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评论

  没有医生执业证,无营业执照,擅自给孕妇实施引产手术,发生意外致孕妇死亡。近日,湖南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行医案,被告人蒋某、江某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处罚金1万元。同案人员江某则免于刑事处罚。

  记者了解到,受利益驱使,一些非法行医者铤而走险,借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敛财,购得B超诊断仪为孕妇腹中胎儿做性别鉴定,一旦鉴别为女胎,即为孕妇实施引产手术。

  案例

  非法引产出意外致孕妇死亡

  据了解,2012年1月10日,岳阳市孕妇胡某来到当地一家医院就诊,准备做引产手术,被接诊医生江某告知,因其无“计划外妊娠”证明,无法办理医院住院手续。

  在医生江某介绍下,胡某来到被告人蒋某的私人诊所做引产手术。接诊后,蒋某先为被害人胡某实施了术前准备措施,并要求江某于次日来到诊所为胡某实施引产手术,手术过程中被害人胡某突然出现不良症状,经江某及随后赶到的120急救人员抢救,救治无效后不幸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蒋某系主犯,被告人江某系从犯,两人均有自首情节,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故被告人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江某免于刑事处罚。

  调查

  黑诊所鉴别胎儿性别引产敛财

  记者发现,在湖南的部分农村地区和城市的城乡接合部,一些重男轻女观念较重的家庭,为了保证已婚妇女怀的是男孩,会想方设法为其腹中胎儿进行胎儿性别鉴别,如果孕妇怀的不是男孩,就选择将孩子引产。

  24岁的李文(化名)是岳阳人,她刚经历了怀孕6个月引产的“生死劫”。李文告诉记者,“我是一个2岁女孩的妈妈,去年再次怀孕了,家里希望我生男孩。我怀孕5个月时,在一家诊所照了B超,给了500元,当时医生说没看清,让我一个月后再来。”

  “怀孕6个月的时候,我再次到诊所照B超,‘医生’明确告诉我,是个女胎。”李文说。

  “胎儿是健康的,我无法拿到引产证明,在正规医院做不了手术。在熟人介绍下,我去了一个诊所引产。”李文说。

  “介绍我去的熟人提成200元,诊所的人得1000元。”李文告诉记者。

  据了解,对于进行选择性引产的孕妇,必须凭医院的疾病证明、计划生育部门证明等才能实施手术。然而有一些不具备营业资格的黑诊所,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为孕妇进行非法引产手术。

  建议

  应从源头上严打“两非”行为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妊娠“两非”行为,并对其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记者从湖南省卫生厅了解到,在湖南,卫生部门也出台了相关举措,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多次开展整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妊娠联合执法行动。

  专家认为,“两非行为”屡禁不绝,一是由于一些家庭重男轻女的思想严重;二是由于黑诊所具有隐蔽性,孕妇及其家属出于“要面子”心理,一般不会主动报案。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高中等建议,打击非法行医,应从源头上打击“两非”行为。医疗机构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法制观念宣传,严把流引产审核登记关,严格控制终止人工妊娠药品在市场上销售;降低涉“两非”案件入刑标准,对于实施非法引产手术的非法行医者保持高压态势,一旦证据确凿,必须依法取缔黑诊所,追究非法行医者刑事责任。

  据新华社

(原标题:湖南岳阳黑诊所非法引产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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