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民生社会>正文

男子报假警称在长沙超市放诈弹 超市损失营业额20.4万元

A-A+2013年12月24日15:22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超市损失营业额20.4万元

  许某的这个举动,让警方和韶山南路家乐福店忙活了一整个下午。

  家乐福韶山南路店负责人说,当天下午接到警方电话后,“我马上通知了超市所有部门,店里员工到卖场及各个角落搜索,查看是否有可疑物品。

  下午2点多,超市接到警方通知,要求关店、疏散人群。下午3点多,一千多名顾客被疏散完毕,随后警方带着搜爆犬展开搜索。下午5点多,警方未发现爆炸物后离开。超市晚上7点多才恢复营业。

  超市方介绍,事发当天是周日,上一个周日的营业额是46.6万元,平均每小时营业额3.1万元。而下午是营业高峰期,“诈弹电话”导致当天停业5个小时,造成超市直接损失营业额20.4万元。

  [各方看法]

  检方:此行为侵害社会公共秩序    雨花区检察院认为,许某主观上编造了虚假的恐怖信息,致使超市被迫停业5小时,并导致公安机关出动大量警员对可疑区域进行查爆排险。其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秩序,符合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检方称,目前尚未获知超市方是否会对许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律师:嫌疑人有案底,或被重处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当事人存在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大,同时造成受害商家的重大经济损失,依法应当予以重处。本报记者吴可 通讯员陈清 黄俣栀 长沙报道

[上一页] [1] [2]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