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和罗小姐是在1992年结婚的。对比起爸爸罗先生,罗小姐表示,她的费用差不多是爸爸妈妈当年用的30多倍。
罗小姐记得,当年是一个经济急促上升的时代,一个人每月的工资大概在700元左右。当年的物价也处于一个上涨的阶段,在酒店摆一桌喜宴大概在700~800元左右。他们结婚时,在广州酒家摆了16围喜宴,花去了14000多元。新添置的衣服被褥则大概花了1500元。当时,罗小姐还花了2200元从香港买了一对戒指和一套茶具,其他的一些金器饰品则大多数是妈妈送的礼物。
当年,添置房子作为新房还不是很必须,婚后还是跟父母一起住的比较多。但是给新房装修一下却是一件很潮流的事情。李先生本身从事装修工作,他们在结婚前先将新房重新装饰了一遍,自己动手做,免去人工费,大概就2000多元的成本。
李先生还表示,当年身边有些亲戚朋友已经有私家车了,结婚用的5台车都是借来的。还有录影也是堂哥帮忙弄的,而婚纱照则没有拍。罗小姐说:“自己也后悔当时没有拍,留住最美的时刻,不过结婚的过程能用录影机拍摄下来,也让很多人羡慕不已。”
罗小姐表示,当时他们的婚礼前后杂费加起来,花了两万多。当时她丈夫一个月约有700元的收入。他们的结婚所花的钱需要他先生不吃不喝存够28个月的薪水才能娶到一个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