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婚礼喜宴两三围,还是自家煮
罗太太是在1964年与先生结婚的,她说那时候生活很平淡,没有现在如此多的豪宅、豪车,生活的压力也没有现在这么大。结婚需要的物品没有现在的复杂,那时娶一个媳妇回家,基本就是和家里人住在一起。
罗先生回忆起当年与太太结婚时,大概用了近700元。当年,罗先生家中的条件相对较宽松。因此,在当年被视为结婚的必需品的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立柜、平柜、梳妆柜、高低床等“三转一响”、“三十六条腿”等物品,他们都没有重新添置。两人结婚时,在大同酒家摆了10围的喜宴,每围喜宴大约50元,总共500元。他表示,喜宴能在酒家摆上十围,已经是很风光的事。很多人都只是花费100多元摆两三桌喜宴,而且还是自家煮的。
几十年前结婚的礼服,经济状况较好的女人大多数是租一件裙褂,而男的则是添置一套新的衣服。罗先生说,当年她太太就用50元左右租了一件红色的裙褂,自己则买了套40多元的衣服。
罗先生说,那时大米国家供应价凭粮票0.15元/斤左右,1个月工资40元左右,大概可买国家供应粮260斤;猪肉则是0.8元左右一斤,工资约可买50斤猪肉。罗先生结婚花费了700元,相当于他当年18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