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对“2019.1.25”非法经营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对其卷烟依法予以没收。

  今年1月25日,常德市烟草专卖局联合鼎城区公安局在鼎城区镇德桥镇将正在收购卷烟的龚某抓获,当场在其车内查获各类卷烟121条,后又在龚某龙潭港村的家中查获其非法收购的白沙、芙蓉王、双喜等89个品牌卷烟共计70.46万支,涉案金额43万余元。鼎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龚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非法收购的卷烟资料图,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文无关。非法收购的卷烟资料图,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文无关。

  该案是常德市烟草专卖局开展精准治理违法违规卖烟大户试点工作以来查获的一起典型案例。按照“打大案、打网络、打主犯”和“有证打成无证、无证打成追刑、有证争取打成追刑”的工作思路,坚决对违法违规卖烟大户实行“反复打、打反复,重点打、打重点,长期打、打长期”。2019年一季度,常德市烟草专卖局共查获各类涉烟违法案件266起,其中5万元以上大要案件54起,查获违法卷烟2081万支,其中查获真烟数量993万支,同比增长1.4倍。2018年以来,该局共计取缔133户违法违规卖烟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