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文秘工作力度,打造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更好地服务娄底经济建设,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中文或新闻采编专业的从优,有新闻采编或办公室文秘从业经历的从优);

  3、熟悉电脑、网络、写作、摄像、照相等业务;

  4、懂活动策划、组织;

  5、女身高1.55米、男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

  6、热爱交通安全宣传、文秘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7、无违纪违法记录和未结民、刑事案件。

  二、待遇

  聘用后,月基本工资3000元,另加绩效工资和用稿奖励,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评优评先、绩效奖励、年休假等福利待遇,按规定发放辅警服装。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2、报名地点: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龙滩新址,联系电话:0738-8801222,13607388799);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发表过文字、图像作品的,可携带作品报名。报名者需如实提交上述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通知参加笔试。笔试要求应聘者在2小时内完成规定的写作内容。笔试后,按2:1的比例,取前4名参加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应用、摄像、照相实际操作、图片处理等。

  (三)体检

  笔试成绩占80%,技能测试占20%,按总成绩取前2名参加体检,若不合格由第3名替补参检,依次类推。

  (四)试用和聘用

  考试、体检合格后确定聘用对象,按市公安局招聘文职辅警程序,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适应工作的可续签。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务合同。

  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0一九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