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靖州一村民阻碍执法 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红网靖州站10月9日讯 10月7日,记者从靖州县整治“三违”办获悉,渠阳镇红心村村民蔡某因殴打执法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10月6日,靖州县整治“三违”办执法人员在渠阳镇红心村13组进行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违章建筑正在抢建,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制止,并对违建村民进行说服教育。此间,在旁观看的村民蔡某突然上前辱骂执法人员,并从车上拿出一管制刀具威胁,将一名执法队员鼻子打伤,造成鼻梁骨骨裂。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及时介入,蔡某迫于压力于当晚投案自首。
公安机关表示,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妨碍执法从重处理。公安机关将加大“违建”整治执法保障力度,重点打击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对有涉黑涉恶嫌疑的依法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77条也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红网靖州站记者 杨语博 通讯员 曾显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