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9月3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建强 通讯员 黄戌娟)参与网络司法拍卖,以350万元拍下标的物之后又悔拍。近日,湘潭县人民法院以何某逾期未支付拍卖款,依照相关规定将其交纳的10万元保证金予以没收。

  因偿还债务需要,湖南一公司委托法院将厂房内的车辆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办公设备等资产变现。该批资产经评估价格为81.463万元,湘潭县法院以评估价的70%,即57.0241万元作为起拍价,增价幅度为3000元(或整倍数)挂至司法拍卖网上进行拍卖。何某等16人报名参加拍卖并分别交纳10万元保证金。拍卖当天,何某与另外两名竞拍人相继加价,使竞拍价节节攀升,直至何某出价350.8万元时落槌定音。

  然而,何某竞拍成功后,却未按期支付拍卖款,法院只能重新组织拍卖。目前,这批标的物被以150万元的起拍价挂在司法拍卖网上,保证金从10万元提高到了30万元,而何某被没收保证金的同时也失去了再次参与竞买的资格。

  湘潭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与在拍卖公司进行拍卖的传统方式相比更高效、更透明。但司法网络拍卖也需要竞拍人诚信竞拍,否则不但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且破坏网络司法拍卖环境,损害司法权威。因此,竞拍人在竞拍前需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理性参与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