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12月3日讯(记者 刘军 小刘军 通讯员 肖强)昨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湖南今年的主题是“讲道路礼仪、树道路新风、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加快我省交通文明体系建设的进程”。在各种危险驾驶行为中,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路怒”违法行为尤其常见。今年以来,全国共查获“路怒”违法行为1733万起。

  昨日,长沙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了今年以来长沙城区通过非现场执法查获的交通违法数据以及交通事故数据分析,结果显示:长沙交通事故涉责人员年龄段最多的为26岁至30岁群体,驾龄段发生事故居首位的竟然是6年至10年的“老师傅”。

  事故分析:“老师傅”“新口子”成肇事主要人群

  昨日,长沙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了今年以来长沙城区通过非现场执法查获的交通违法数据以及交通事故数据分析。

  长沙城区通过非现场执法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排名第一的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占非现场违法总量的60%;排名第二的为“违反禁止标志指示”,占总量的27.49%;排名第三的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占总量的4.30%。

  今年前三个季度,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947起。引发机动车辆交通肇事的前三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次是:未按规定让行、其他影响安全行为、无证驾驶,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5.01%、17.48%、4.51%。事故涉责人员年龄段居前三位的依次是:26至30岁、41至45岁、31至35岁;驾龄段发生事故居前三位的依次是:6至10年、1年以下、2年的驾驶人。可见,所谓的“老师傅”和“新口子”成为交通肇事的主要人群,前者是因放松了警惕,后者是因经验不足所致。

  整治行动:湖南50天查纠违法行为210多万起

  今年10月12日起,湖南在全省部署开展“压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整治。截至目前,全省共查纠交通违法行为210多万起,其中,酒驾1992起、毒驾33起、客车超员20%以上70起、无证驾驶7303起、货车非法改装3953起。

  另外,湖南将探索建立公民和单位文明交通信用电子档案,将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责任事故等信息与企业、个人信用关联,逐步实现文明交通信用记录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障、评优评先等挂钩,推动交通文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全国数据:1733万起“路怒”行为,女司机占3%

  在我国,危险驾驶行为主要包括酒后驾驶、追逐竞驶、吸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闯红灯,以及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路怒”违法行为近年来日益增加。

  “路怒”即带着愤怒情绪驾驶机动车,俗称“开斗气车”,国外又称为“攻击性驾驶”。昨日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答记者问时称,今年以来,全国共查获上述违法行为1733万起,同比上升2.8%。从性别看,“路怒”症中涉及的男司机占97%、女司机3%。

  长沙事件:私家车主逼停的士并打的哥耳光

  今年7月18日,长沙就曾发生一起私家车车主打的哥的“路怒”症事件。当日下午2时左右,岳麓区望岳路桐梓坡路口南侧30米位置,的哥周师傅停车等红灯时妨碍了后面车辆右转。绿灯亮起后,的士后面的一辆白色私家车开到的士前,将的士逼停。然后,私家车车主下车甩了周师傅一记耳光。后来,在咸嘉湖派出所民警介入下,该私家车主向周师傅赔礼道歉并赔了400元医药费。

  “路怒”是心疾,既不利于驾驶人的身心健康,又危害他人与自身的人身安全,由此引起的攻击性驾驶行为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何缓解“路怒症”?长沙市交警支队一位交警表示,首先需要驾驶员了解自己开车时在什么情况下容易愤怒,然后根据不同的情况调整自己的心态;其次,根据自己出行的目的预留充足的时间;第三,不要有假定他人违规的心理;第四,要学会避免用他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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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各级法院前10月受理1232件危险驾驶罪案

  长沙晚报讯(记者 黎欣刚)昨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2011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理涉道路交通安全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通报称,近年来全省交通肇事案逐年增长。

  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新闻发言人李宇先介绍,截至2015年8月,我省机动车保有量(1016.4万辆)、驾驶人员数量(1173.1万人)均已突破1000万大关。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长,涉道路交通安全犯罪案件快速增加,涉及的罪名主要有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危险物品肇事罪。

  受理案件方面,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涉道路交通安全犯罪案件5935件。其中,交通肇事犯罪案件4149件,占69.9%;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768件,占29.8%;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危险物品肇事犯罪案件18件,占0.3%。判决方面,全省法院判决生效涉道路交通安全犯罪案件5172件5226人。其中,交通肇事犯罪3609件3647人,危险驾驶犯罪1544件1548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7件25人,危险物品肇事罪2件6人。

  李宇先介绍,《刑法》增设危险驾驶罪以来,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前三年小幅上升,近两年成倍增长。2011年,全省法院受理检察机关以危险驾驶罪起诉的案件185件,2012年受理269件,2013年受理298件,2014年受理536件,2015年1月至10月受理123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