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12月23日讯(通讯员 邓辉 欧阳清洋)无证驾驶也不肯出示身份证,驾驶员递过夹着钱的行驶证,想请交警“通融一下”。12月22日,试图行贿过关的无证驾驶员王某得到的交警回应是罚款1000元的处罚。
  
  当天下午16时许,湖南高速警察郴州支队桂武北中队半小时内连续查获两名无证驾驶嫌疑人,其中一人在行驶证内夹带现金企图行贿民警被严词拒绝。
  
  16时37分,一辆牌号为湘M6YB98的比亚迪轿车在上高速的收费站广场走走停停,驾驶员神色异常紧张。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盘查。驾驶员王某称:“我有驾驶证,只是忘带了,身份证不慎遗失了,身份证号码也记不住了。”
  
  见民警不信,王某在行驶证中夹带200元递给民警希望“通融一下”,被民警断然拒绝,并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其后,王某供述自己是蓝山县新圩镇人,准备开朋友的车去嘉禾接女朋友,以为周末民警不上班,就侥幸开车出来,没想到被逮个正着。民警依法对王某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联系代驾司机才能将车辆开走。
  
  无独有偶,当日16时12分,桂武北中队巡逻分队长刘博尧带领民警方杰、侯文凯、欧阳清洋在楚江收费站设卡检查。一辆牌号为湘LC0441的雪佛兰轿车停在出收费站的匝道处,驾驶员与副驾驶迅速调换了座位后缓缓驶出收费站。坐在驾驶位上的陈某非常镇定地主动向民警出示证件接受检查,但在看到民警的执法记录仪中,清晰完整记录了他们在匝道处停车换驾驶员的那一幕后,坐在副驾驶位上的男子谭某承认了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谭某交代,因为已经预约了下周的科目三路考,今天特地到高速公路上来练习一下。看到有交警查车害怕处罚,就将车停下跟持有驾驶证的副驾驶座上的车主陈某换了座位。民警对谭某和陈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谭某和陈某分别处罚款1000元。因陈某涉嫌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谭某驾驶,民警依法吊销其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