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我市全民国防观念和国防意识,定于2014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届时 各区、县(市)防空警报器和部分电视频道将同时鸣放和播放防空袭“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每种警报信号鸣放时间为3分钟,信号之间的间 隔时间为5分钟。警报试鸣期间维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