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女童买饼干,帮她找爸爸
加完油后,车子继续往资兴行驶。思思突然在副驾驶位上站起身,说:“我饿了,你给我买点吃的。”黄某把车停在一家副食店超市门口。思思选了鱼和两瓶矿泉水。黄某付了10元钱,他此时已身无分文。
购物后,两人上车继续行驶。思思突然哭起来,说“要爸爸”。黄某哄她“马上带你回去!”思思又说要打电话给爸爸。黄某说,当时没带手机,于是寻找路人,好借电话打。这时他看到路边有个穿制服的警察,于是靠近停车,借来了警察的黑色手机。
“思思指着车子前窗玻璃下面的一张名片,我拿来看了下。我拨通电话,接电话的是个男的,我问‘你是不是蒋某某?’他说不是。我就挂掉电话,还给警察。”黄某说。
检方:以涉嫌盗窃批捕嫌疑人
黄某说,他继续开车,但突然觉得“脑子很乱,想休整一下”。于是停在资兴市鲤鱼江镇往五里牌的路上,时间是下午6点多。此时,车主曾先生的朋友李先生和妹夫尹先生出现,是因为从媒体获知了线索而寻来的,随后两人将黄某抓获,同时报警。
检方认为,现有证据可证实犯罪嫌疑人黄某行为涉嫌盗窃罪,理由是,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同时认为,黄某辩称“吸了毒,脑子不清醒,并不明知把车开走目的”不成立,因为他一路把车开到资兴才被拦截,因此,检方认为黄某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目的是要吸毒,应以盗窃罪批准逮捕。(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