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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马王堆“菜霸”首犯一审判死刑 41名被告人领罪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2012年10月13日09:08【评论0条】字号:T|T

昨日,长沙中院对马王堆“菜霸”案一审宣判,41名被告人领罪。 王力夫 摄昨日,长沙中院对马王堆“菜霸”案一审宣判,41名被告人领罪。 王力夫 摄

  “菜霸”罪行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

  本报讯(记者 邱钊 通讯员 王力夫 姜眉) 昨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汤军辉、何军等41人“菜霸”案一审宣判,其中首要分子之一汤军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被判处死刑,并处罚金40万元。

  垄断马王堆红星部分蔬菜批发经营

  长沙市马王堆蔬菜市场系湖南省主要蔬菜集散地。1998年以来,被告人何军、汤军辉、郭必武、吴悔在长沙市马王堆蔬菜市场及其周边地区经常实施打架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各自陆续将一些以南县籍为主的无业人员收为手下,形成了四个恶势力团伙。其中,何军的势力最大。

  2006年以后,何军、汤军辉、郭必武、吴悔相互配合,排挤马王堆蔬菜市场及其周边地区的其他恶势力。利用在该地区形成的影响,何军单独或伙同郭必武、吴悔等人,与蔬菜市场经营户、被告人邵乐云、宋学明等人非法成立“紫苏公司”、“大蒜公司”、“芋头公司”、“芹菜公司”、“红萝卜公司”等“蔬菜公司”,垄断马王堆蔬菜市场及红星蔬菜市场部分蔬菜品种的批发经营。

  向公安人员行贿寻求非法保护

  该组织除通过非法成立“蔬菜公司”控制蔬菜供应量抬高价格作为主要敛财手段外,何军、郭必武等人还通过强占蔬菜市场公共停车位收取高额停车费、开设赌场等方式非法聚敛钱财扩大组织,为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用,在组织成员犯罪后对其进行“慰问”、聘请律师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该组织为寻求非法保护,向当地公安人员行贿。

  2006年至2011年期间,为了组织及组织成员利益,以何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以汤军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非法垄断长沙市马王堆蔬菜市场及红星蔬菜市场部分蔬菜品种批发经营,严重破坏了长沙市马王堆蔬菜市场及周边地区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为近五年涉案人员最多的刑事案

  据悉,该涉黑案件是长沙中院近五年以来涉案人员最多、案情最复杂、社会影响最大的刑事案件。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何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被告人汤军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被告人郭必武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

  被告人吴悔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此外,张杰等29名被告人分别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被判处7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另有周志明等8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因罪行较轻,系初犯,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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