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详细披露了第七次人口普查的分项数据。其中,湖南人均住房面积为41.77平方米,位列全国第三位。

  《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显示,我国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1.76平方米,相比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的31.06平方米,增加了10.7平方米,增幅约为34.4%。其中,乡村的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最大,为46.8平方米,城市和乡镇的分别为36.52平方米、42.29平方米。

  南方省市人均居住面积普遍较大,15个省级行政区的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福建、湖南、湖北、广西、江苏的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是48.72平方米、47.52平方米、47.31平方米、46.88平方米、46.8平方米,依次位列全国第二位至第六位。

  同时,在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方面,7个省级行政区超过了40平方米。河南、湖南、湖北、云南分别为41.81平方米、41.77平方米、41.18平方米、41.08平方米,依次位列全国第二至第五位。

  此外,我国家庭户人均住房1.2间,22个省级行政区家庭户人均住房超过1间,江西、湖南、广西、贵州分别为1.4间、1.4间、1.38间、1.38间。我国城市家庭户人均住房0.99间,16个省级行政区城市家庭户人均住房超过1间,云南、湖南、河南、广西分别为1.15间、1.14间、1.12间、1.07间。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