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在长沙举办的中国中西部城镇化建设论坛上,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执行所长陈晟表示,宏观上,当今最显著的业态变化是新型城镇化。房地产企业在此业态下迎来重大机遇与挑战,要学会顺应政策与大势背景,成为承载器而不是财富先锋。

  陈晟认为,我国的房地产现今有很多体系,信贷放松是救市。我们现在政策层面上坚持的是市场化供应保障、房地产税立法,以及做好城镇化配套工作。同时还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我们农村土地的税权、房地产税收的征收问题、房屋的普查以及联网分配、原住民的住房和市场保障的问题。

  我们的经济高速增长期已经过了,要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增量改革要变为以纯量改革为主。房地产要相应调整,比如房地产销售体系。原来过紧的信贷政策现在也应该往常态发展。陈晟表示。

  “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企业数量将继续减少,企业规模会越来越大。城镇化对于广大投资者或开发商提出了更高要求,从以前单纯的规模竞争,发展到未来的细节、技术以及产业模式的竞争。比如说空间结构的布局好不好,施工工艺先不先进,企业创造的产业模式和城市规划是否相匹配,最终就是决定能否实现产城融合和集约化发展的关键。”陈晟如是说。“不同的城镇化就会产生不同业态。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使房地产企业变得更加有竞争力,在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将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陈晟总结说,城镇化会导致不同城市的衰落与兴起,同一城市不同市镇会发生城镇化的上升与下降。城镇化导致拿地模式发生变化,不同指标决定了不同城市的吸引力。在可以城镇化的城市要里加大城镇化的投入,在不能城镇化的城市要进行资源涵养,少进行开发。不同维度的城市可以用不同维度的产业匹配。密度型城市可以强化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距离型的城市要强调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割型的城市要强调第三产业。企业要针对不同需要进行理性的选择。空间结构的布局的优劣,施工工艺的好坏以及工艺产业与房产的匹配度,都决定了产城融合与集约化的成功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