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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草案征求民意 安全和经费问题最受关注

来源:长沙晚报 2011-12-12 09:17:56
在长沙,已有一批仿美式“牛鼻子”校车投入使用。小刘军 摄()

(在长沙,已有一批仿美式“牛鼻子”校车投入使用。小刘军 摄)

  在社会各界的翘首企盼中,我国第一部关于“校车安全”的相关法律有了初坯。从昨日起,《校车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起草制定的这个草案,在校车资金来源、校车安全监管、校车质量标准、校车上路保障等问题上都有系统明确的规定,公众对此给予高度关注。

  对此,长沙部分学校和幼儿园负责人、相关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观点是,校车谁管谁开谁保障,有了可见可循可操作的实施指导纲领,看到了政府治理“血色校车”的决心和行动。而家长们最关注的是,草案对于自己孩子上下学方式会否产生影响、能为自己孩子上学排哪些忧、解哪些难。

  幼儿园

  园车也应纳入经费支持范畴

  草案规定,对学生居住分散,难以保障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的农村地区,国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

  “我们最迫切希望的是,幼儿园的园车能进入国家的校车多级财政分担范畴。因为在长沙市内,校车最多的是幼儿园园车,最有需求的也是幼儿家庭。”雨花区博智幼儿园负责人张珏说。

  博智幼儿园是一所公办民营性质的幼儿园,有215名在园孩子,其中有68名孩子需要园车服务,每生每月的接送费是100元。园里有两台园车,68个孩子交纳的园车费,只够两台车一个月的油费和两名司机的基本工资。园车的折旧、保养其他费用要靠幼儿园自己承担。“现在不愁生源的是公办园,而民办园的竞争非常激烈,园车是幼儿园一项吸引生源的增值服务。”许多幼儿园都有着和博智幼儿园同样的感受。

  园车开,成本太高;不开,生源不能保证。因此,超载、超速成了部分幼儿园“节流”的途径之一。像小哈佛美语幼稚园在此次集中整治校车行动之前,每天早上6台14座的园车,一趟就完成200多名孩子的接送。整治之后,园车不再超载,每天早上每台园车要开两趟,运营成本也相应增加。

  此外,幼儿园目前基本没有使用标准园车。记者在多所幼儿园看到,园车都是面包车改造,座位基本没有安全带,或者是加装的非标准安全带,如果按照草案的要求更换标准园车,幼儿园在资金紧张或者无力承担这笔开支的情况下,园车更换或升级的成本有可能分摊到幼儿家庭。幼儿园方希望能将国家统配校车服务的对象,由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扩大到城市散居的幼儿,将学前教育的园车使用同步考虑到草案中,由各级政府统一配置,规范幼儿园园车。

  中小学校

  政府统购校车分配到学校

  “只有等到晚上七时左右,电话铃不再响起,每个孩子安全到家,我悬着的心才能落地。”雨花区砂子塘天华寄宿制学校负责校车安全的副校长周清华形容自己“每天就像坐在火山口,生怕在路上跑的校车发生安全事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长沙中小学校对于草案第一章第六条,感觉压力大。这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

  天华寄宿制学校有四台自购校车,每天负责接送走读的学生上下学。在学校校门划出的一片场地上,记者看到了“学校最贵的车”,校车是四台大型客车,两台是今年新买的,40万元一台,学校聘请了4名专职司机,算下来,一台车平均运行成本要15万元。据学校介绍,提供校车是该校的附加服务,运行成本高除外,安全是最大的担忧,校车成了流动的教室,让学校方在校车运行上深感责任重大。对于校车的管理,特别是生源散居的学校,学校建议,由政府统购统配,配到学校,实现规范和统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如果把更多的安全责任交给学校,就意味着学校的安全责任外延到每个乘坐校车孩子所到的每一处,这项责任对于学校来说,太过沉重。因此,学校有可能分解压力,将学生上下学的安全分摊到每个家长身上。

  学生家长

  希望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草案征求意见,引起众多长沙市民的关注。多数市民最关注的是校车的安全保障和经费优惠问题。

  “我们最关心的是如何保障校车安全的问题。草案把关于校车的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非常周到,问题是怎样落实到位,不走样。”家长陈红说,例如上路三优先政策,规定校车在路上停车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禁止超越,但没有规定明确的处罚措施,这样的话校车的优先很难做到。

  雨花区教育局副局长陈乾坤认为,草案比较切合教育发展现状,像长沙几个县(市)都由政府统配了校车,但长沙城区(望城区除外)有别于几县。保障校车安全,对于城区学校来说重点是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和督查,关键是职能部门执法到位,加速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就近入学。

  也有学生家长对草案规定校车不能超载却又没提出具体解决办法提出疑问,市民李先生就说:“7座的车做校车,除去司机和跟车老师,一车坐5人,那得配多少车啊?”

  校车资金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怎么拨款?怎么计算校车数量?补给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没有坐校车的学生是否就不惠及了呢?”孩子上小学五年级的家长刘晓化认为,资金最好能以校车补贴的方式,把钱发放到每个适龄儿童的身上。“这样一来,需要坐校车的孩子有了资助,不需要校车的也享受同样待遇。”

  收集民意

  你可通过四条途径提意见

  据了解,国务院法制办为《校车安全条例》的制定提供了三条倾听民意的通道,以提高立法质量。市民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2年1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caq@chinalaw.gov.cn

  同时,本报也将密切关注《校车安全条例》的制定过程,读者和市民对于草案有何建议和意见,不妨拔打本报热线96333,我们将把您的观点呈交有关教育主管部门。

  草案解读

  禁止校车以任何理由超载

  根据草案规定,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

  超载是当前校车安全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农村地区,学校为了节约成本,再加上警力有限,监管缺位,使得超载成为普遍现象。如何有效防止超载?草案规定,随车照管人员发现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应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草案还规定,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有人举报“黑校车”应及时处理

  根据草案规定,任何人都有权举报“黑校车”,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及时处理。

  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有关专家表示,设置举报制度有利于及时制止校车违法行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但对于举报的受理问题应进一步作出规定,比如建立首接制度,第一个接到举报的部门首先应该制止违法校车继续通行,然后再告知有关部门处理。这样可以防止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耽误对违法校车的处理,造成安全隐患。

  校车应避开急弯陡坡危险路段

  根据草案规定,校车应当按照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

  草案同时规定,校车确需经过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的,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设置警告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校车经过的道路出现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状况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本组稿件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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