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24日讯(通讯员 刘泉子 记者 杨朝文)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明确在长沙市开展下放部分省级土地管理权限改革试点,将涉及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的6大项省级土地行政管理权限,分别以委托下放、直接下放方式,交由长沙市人民政府或者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接,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修改审批、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审核、农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审查等。试点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通知强调,“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措施,是释放市场活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下放的省级土地管理权限,由长沙市人民政府承担管理责任,长沙市政府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制定承接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审批效率,提升监管水平。
通知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应加强指导监管。为此,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了《关于对下放的省级土地管理权限实施严格监管的意见》,规范运行管理,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组织保障,对审批、监管系统和数据的管理,审批和管理事项缴费,审批用章,档案管理等具体事项做了详细规定。省自然资源厅要求长沙市政府及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承接工作需要,推行内部审批职能向审批处室集中,审批处室向政务服务处集中,审批事项集中到位、审批权限授权到位的“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建立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省自然资源厅统筹土地管理权限下放工作,负责对试点单位进行承接能力评估和协调指导,督促承接单位严格依法履职,负责定期评估并总结试点经验。下放权限实施情况将纳入自然资源督察工作重点。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