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3日讯 据三湘风纪消息 上周,三湘风纪网通报:1名厅级干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名处级干部被“双开”,1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执纪审查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二、党纪政务处分

  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胡志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原副调研员唐雪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上周,株洲市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

  违规接受公款宴请

  2018年2月6日,株洲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曹跃良和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海英接受市仲裁委员会公款支付的宴请,并收受高档香烟一包和现金2000元。2月9日,二人参加该单位的用餐,并收受过年物资。2018年4月,市纪委给予曹跃良、刘海英党内警告处分。

  收受红包礼金

  2009年至2010年,肖和平在任株洲市石峰区安监局局长期间,收受株洲市烟花爆竹公司送的红包礼金共计0.2万元;2012年至2015年,其在云龙示范区负责烟花爆竹打非期间,共收受株洲市烟花爆竹公司送的红包礼金0.7万元。2008年至2009年,肖和平与他人共同参与并以加班费的名义分得株洲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所送的工作经费13.85万元。2017年10月,芦淞区检察院以涉嫌单位受贿罪决定对石峰区安监局不起诉。2017年12月,石峰区纪委给予肖和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扶贫领域违纪

  湘潭、衡阳、郴州等地通报了1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截留侵占

  2015年6月至2018年1月,湘潭县财政局原工作人员张德立在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为完成脱贫任务,安排他人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龙潭村用于本村建设的四盏太阳能路灯占为己有,共计价值13100元;虚列干旱塘水毁修复项目工程设计费及工程管理费17700元占为己有;将应予发放的2015年至2017年部分危房改造补助、助学补助共计59800元占为己有。2018年3月,张德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骗取低保

  王燕诚在任衡南县栗江镇长坪村会计期间,用空白信纸私盖村公章50余份。2014年王燕诚任该村村主任后,将公章移交时未一同移交私盖村公章的空白信纸。2013年1月,王燕诚利用私盖公章的空白信纸违规为该村立新组李遥兵、李菜篮办理孤儿手续,为李延博、李婉絮办理低保手续。至2017年,共骗取国家孤保资金4万元,低保资金1.46万元。2017年12月28日,栗江镇纪委给予王燕诚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虚报冒领

  桂阳县职业中学违反有关规定,于2016年9月以扶贫资金的名义虚开发票两张套取资金60099.98元,其中22635元用于本单位非正常支出,校长吴平文、副校长江飞波均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吴平文、江飞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