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两会”上,来自教育界的长沙市人大代表杜有志针对“学生入学”和“午休”提出了两个建议。他认为,长沙应将小学生入学年龄调整为“当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满6周岁”,同时,中小学校继续为学生提供午休服务。

小学生入学年龄可调整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幼儿数量必然逐年增加,几年之后,将迎来入园入学的高潮,这势必加剧入园入学的难度。”

杜 有志说,《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但长沙市各区都有家长反映,自己的孩子离学校规定的年龄限制仅仅 相差两三个月,甚至几十天、几天,却被拒之门外,家长们很有意见。最近,他到长沙多所幼儿园调查发现,各大幼儿园或多或少都有因年龄限制而选择“复读”的 孩子。

“一些有关系、有门路的家长通过‘活动’让自己不足6岁的孩子入学,造成了义 务教育在入学年龄方面上的不和谐、不公平。”杜有志建议,将小学生入学年龄调整为“当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满6周岁”。同时,根据学校容 纳量、师资力量等实际情况,适度地扩建、新建一些小学,一方面满足目前6岁儿童入学难的情况,同时为迎接二胎全面放开后即将形成的入学高峰做必要的准备。

学校为学生提供午休服务

2015 年8月,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取消中小学午休住宿费和社会实践活动收费项 目。取消中小学午休住宿费后,不得强制学生在中午离开学校。”此令一出,社会反映相当激烈。杜有志多次到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中小学调查,发现取消午休住 宿费后,出现了“家长社会反映很强烈、学校处理很矛盾、教育行政部门处境很尴尬、政府承受压力很难受”的局面。

杜有志认为,取消午休住宿费不符合现实需求,看似减负,实际上造成“三个增加”:一是经济负担大大增加;二是接送成本大大增加;三是对孩子安全性的担忧大大增加。同时,社会托管机构发展现状与家长服务需求期望值存在较大落差,确难实现马上“接棒”。

据 了解,根据调研数据显示,长沙城区2015年下半年有在校小学生180780人,在校午休人数46373人,占比25.7%;在校就餐人数62055人, 占比34.3%,经长沙市发改委批准21所学校继续按照非全日制寄宿生生活服务费模式继续提供服务。但根据2015年湖南省发改委对长沙市城区学生收费工 作检查意见,午休住宿费不能收费,非全日制寄宿生生活服务费2015年不能再接受新校申报,原有的到2016年也要取消。

“解决中小学生的午休问题迫在眉睫。”杜有志建议,保留“非全日制寄宿生生活服务费”收费项目,以解决城区小学生在校午休和下午后托管问题。(腾讯•大湘网驻长沙“两会”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