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 判处罪犯4.45万人
湖南法院审判执行各类案件41.76万件,同比上升15.77%。其中,审结刑事案件4.35万件,判处罪犯4.45万人,分别上升l2.40%和0.23%。
法院严惩严重危及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杀人、绑架、强奸、“两抢一盗”和毒品犯罪1.86万件2.50万人;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7件186人,其中判五年以上刑罚的占60.68%。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审结案件206件441人。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等859件125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00人。
湖南法院审结民事案件18.34万件,同比上升11.15%;审结商事案件6.36万件,同比上升23.67%;审结知识产权案件l573件,同比上升37.50%;审结环境污染类民事案件211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271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9842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64件,决定赔偿462.95万元。
解读(李宇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014年,湖南法院一是严惩严重危及群众安全的犯罪,二是加大力度惩罚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另外,对于衡阳破坏选举案、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行贿案和记者陈永洲损害商业信誉案等一批备受社会关注和影响力较大的重大刑事案件,也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商事案件的数量呈上升趋势,这其中很多案件都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大家对司法平等保护的需求最迫切、感受也最真切。因此,如何来实现民事案件审理中的平等保护和司法公平,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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