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下午,推进湘南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三批重大项目启动仪式在郴州举行。会议透露,湖南拟再出台27条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湘南示范区先行先试。   

  今年是湘南示范区建设三周年。下一个三年,湘南示范区建设工作目标是:园区技工贸收入在现有收入约5000亿元的基础上实现倍增,达到1万亿 元,其中技工贸收入过千亿元的园区2家、过500亿元的园区4家;实际利用外资三年累计超过100亿美元,力争达到150亿美元;加工贸易进出口达到 100亿美元以上,力争实现150亿美元,占三市进出口总额的70%以上;三年引进项目3000个,引资总额达到3000亿元,其中每年引进世界500 强、中国500强、民营企业500强20家,年进出口额过10亿美元的加工贸易企业10家以上;建成标准厂房2000万平方米。

  此外,省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举措》,拟出台27条政策,进一步支持湘 南示范区发展。其中包括,拟对汝城、桂东等18个原中央苏区联动县市区比照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凡属18个县市区辖区内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发展项 目的企业,一律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示范区内新建企业新增企业所得税省级分成部分全额奖励给示范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