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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原水利局局长受贿6.9万一审获刑五年

A-A+2014年2月26日19:20红网评论

  红网城步2月26日讯(通讯员 唐杰 秦桂菊)2月26日,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牵头,城步县检察院与法院组建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法庭,公开审理了原水利局局长刘向东涉嫌受贿一案,全县科局级干部应邀观摩庭审。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刘向东在担任水利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水利工程承包方及工程监理公司人员财物,共计6.9万元,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庭审中,被告人刘向东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在庭审中,结合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对发案原因进行了分析,警示广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最终,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刘向东受贿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的领导干部感慨触动很大,纷纷表示将廉洁奉公,严守法纪。

  (原标题:城步县原水利局局长受贿6.9万一审获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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