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制度改革日益显现出紧迫性。民进湖南省委针对农村土地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问题,提交了两份集体提案,呼吁加快农村土地改革步伐。
建立完善的宅基地流转市场
“一边是城市用地指标紧缺,一边是农村宅基地闲置浪费严重。”省政协委员、民进湖南省委专职副主委汤泽培说。
近年来,各地农村兴起了建房热,不少村庄迅速向外扩展,在老村之外又建起了新村,致使老村出现了大量闲置、废弃的宅基地。此外,宅基地超标占用和一户多宅现象也非常普遍。
如何既能守住耕地红线,又能扩大建设用地存量?民进湖南省委在《关于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与补偿机制的建议》提案中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建议。
“明晰宅基地产权,建立完善的宅基地流转市场,积极引入农村房地产评价。”提案建议省政府各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和制定合理的宅基地和农村其他建设用地价格评价体系,公平、公正、合理地评价每一块建设用地,为宅基地流转提供技术支持。
“加大农村福利保障住房建设,鼓励鳏寡孤独老人腾出宅基地,保障他们老有所养、颐养天年。建设公寓型住房,为长期在外务工及准备农转非的农民工提供退出宅基地的后备保障。”提案建议以现金或实物补偿的方式,并通过合理的政策引导和因地制宜的规划,提高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积极性。
针对宅基地退出需要大量稳定的资金支持的难题,提案建议由各级地方政府主导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保障对宅基地实施收购、整理及退出补偿等的巨大资金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耕地指标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先补后占”指标库,统一信息化管理,土地指标由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代为管理和结算。
推进农村土地信托流转
“通过推进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农村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参与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课题调研的省政协委员、益阳市政协副主席李长庚说。
我省目前的基本做法是由政府出资在乡镇或县一级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公司,让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将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信托公司,并签订土地信托合同,农业企业或大户再从信托公司连片租赁土地从事农业开发经营活动。
近年来,我省各地积极探索土地信托流转的新思路。李长庚认为,一些土地信托流转模式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如因各方面制度不够完善,增加了政府的责任和压力;利益分配不存在弹性,政府和企业承担风险较大;农户间私自流转导致利益分配不均,从而引发矛盾纠纷;土地租赁价格逐年攀升导致流转成本不断上升;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缺乏法律保障等等。
如何既能保证农民的应有利益,又能维护租赁方的合法权益?为正确引导并规范土地流转,民进湖南省委提交了《关于完善我省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机制的建议》提案。
提案建议制定出台一批关于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政策、法规,规范信托公司、农民和经营企业(大户)的行为,明确界定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产权主体、产权性质,明晰各自的责、权、利,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方、流转受让方以及土地信托服务机构的权利义务关系、流转的原则和程序、流转期限和流转合同、流转权的保护、争端解决和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提案还建议我省尽快出台工商资本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审批办法,防止借土地流转之名变相进行房地产等开发。
(本报记者 谭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