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通报一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警示案例
11月8日,邵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警示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
警示通报
(第五期)
近日,各督查组紧盯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持续深入对市城区和各乡镇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共督查重点场所115处,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1个。现将有关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佘田桥镇龙塘村村民聚集打牌的问题。督查发现佘田桥镇龙塘村“秀秀便利店”有十余人聚集打字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佘田桥所接到督查组反映后立即查封该店。佘田桥派出所对相关参与人员及该店老板周某梅进行训诫,对周某梅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龙塘村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佘田桥镇纪委对驻村干部尹某军,村党总支书记刘某武,龙塘村包片村干部谭某峰、王某萍诫勉谈话,并在全镇范围内警示通报。
二、部分公共场所“场所码”查验不到位的问题。宋家塘街道广场社区湾林路建材市场部分门店未贴场所码,宋家塘街道办事处对相关门面店主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到位。老屋堂农贸市场附近的“佳缘超市”“爱购生活超市”,中驰晨曦悦府旁的“芙蓉兴盛超市”等场所没有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两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3家超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重点场所管理不到位、门店擅自营业的问题。解放北路“袁记桂林米粉店”、绿汀大道和锦绣路交叉口“厨娘牛肉粉面店”违反疫情防控关于营业性餐饮场所暂不开放堂食的规定,允许顾客在店内堂食;雅阁豪苑小区门口附近的“时肌皮肤管理中心”“克丽缇娜美容店”和“叙美雅美容养生会所”等养生场所违规开门经营;广场社区湾林路“黄氏海鲜”门店经营人员无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未戴口罩,也未要求顾客扫验场所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上述6家门店停业整顿,并予以查封。
四、社区群防群控建设缓慢的问题。宋家塘街道软塘社区群防群控方案不具备实际操作性,社区6个网格成立了4个自治队(2个网格在城区外),但未安排部署自治队开展相应工作;新辉社区未制定群防群控方案,社区9个网格共成立15个自治队,只有5个自治队安排了队员,其他队仅设置了队长,第8网格的华电星苑门口有群众摆摊,造成人员聚集。大禾塘街道红土岭社区未制定群防群控方案,社区4个网格仅成立2个自治队,未对社区区域全覆盖,辖区内农业银行小区自治队年龄结构不合理,人员责任分工不明确不细致。软塘社区、新辉社区、红土岭社区群防群控建设进度缓慢、工作不细不实,新辉社区第8网格社会面管控不力,宋家塘街道纪工委对软塘社区支部书记石某国、新辉社区支部书记刘某芳批评教育,对新辉社区居委会干部、第8网格负责人李某玉诫勉谈话,大禾塘街道纪工委对红土岭社区书记冒某平批评教育。
五、违规使用通行证的问题。蓝天气体有限公司新邵分公司货运人员张某勋持通行证(编号0890)驾驶公司车辆(湘E•1ZX87)违规带人出城,市卫健局对蓝天气体有限公司新邵分公司邵东负责人张某正、员工张某勋批评教育,并要求二人作出书面检讨。邵东市嘉宇渣土公司员工周某辉持通行证(编号3006)驾驶公司管理车辆(湘E•0267B)违规带人出城,市城管局对嘉宇公司法人代表罗某、员工周某辉批评教育,并要求二人作出书面检讨。
上述典型问题充分暴露出我市个别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短板,个别党员干部防控工作责任还未落细落实。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城区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
新宁县通报2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例
11月6日,新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报称,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新宁县公安局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从严快查”,现将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组织聚集性活动
11月4日,谢某某、邓某某、蒋某某、刘某某、徐某某等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在新宁县金石镇建设路某出租房内进行聚集性活动。目前,谢某某、邓某某、蒋某某、刘某某、徐某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变造车辆通行证
11月3日至11月4日,新宁县金石镇柳山村居民钟某某使用涂改、变造后的车辆通行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驾车上路行驶,后被公安机关查获。11月5日,钟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共同筑牢防疫坚实屏障,众志成城打赢这场硬仗。
绥宁县通报多起涉疫违法违规案例
11月9日,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报,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绥宁县公安局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快查严处”,现将查处的部分案件通报如下:
一、刘某、唐某谩骂防疫工作人员
11月6日,长铺镇碧桂园小区居民刘某某和唐某某在参与核酸检测过程中,不配合采样工作,谩骂现场医务人员并踢翻采样工作台,目前两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二、杨某阻碍执行公务
11月6日,长铺镇杨某某不听劝阻,阻碍执勤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强行闯卡并抓伤执勤人员,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三、滕某、达某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命令
11月5日,长铺子乡滕某某在给人民医院配送完猪肉后,违规在市集门口摆摊,造成人员聚集、逗留,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1月6日,长铺镇达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命令、决定,疫情期间违规开店,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觉认真执行人民政府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各项命令、决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不仅要守好防控疫情的“底线”,更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处罚!
冷水滩公安查处3起涉疫违法案件
近日,冷水滩公安分局依法查处3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行政处罚20人。
11月5日下午5时许,冷水滩“快反135”区政府区防平台在巡逻中发现渔场路一麻将馆有人聚众打牌,随即联系梧桐派出所迅速查处,当场查获吕某某、戴某某等7名参与打牌人员。
11月8日上午10时许,梧桐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珊瑚路宏平市场内一麻将馆在开门营业,民警当场查获包括麻将馆老板王某某在内的6名参与打牌人员。
11月9日上午10时许,肖家园派出所民警在巡防中发现辖区某小区内棋牌室正在营业,民警当场查获熊某某等7名正聚集打牌人员。
经查,吕某某、王某某、熊某某等20人拒不执行疫情管控措施,仍然聚集在麻将馆、棋牌室打牌,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目前,吕某某等20人被冷水滩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