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5日讯(记者 杨艳)清明节期间汝城县天气晴朗,进山踏青、扫墓祭祀等活动增加,森林火险等级维持高位,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防范森林火灾发生, 郴州汝城县公安局及相关单位部门以最严管控、最严执法、最严打击,严厉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4月3日至4日,汝城县公安局联合相关单位部门共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人员6人。

  4月4日,泉水镇村民朱某生扫墓祭祀中违规用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月5日,朱某生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4月4日,文明瑶族乡村民黄某扫墓祭祀中违规用火。黄某的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汝城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被有关部门批评教育、罚款2000元,并责令公开检讨。4月4日,卢阳镇村民范某某扫墓祭祀中违规用火。范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汝城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被有关部门批评教育、罚款2000元,并责令公开检讨。4月4日,井坡镇村民朱某某扫墓祭祀中违规用火。朱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汝城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被有关部门批评教育、罚款1500元,并责令在村组值守点义务值守两天……清明节期间,提倡文明祭祀,严禁焚烧草纸,燃放鞭炮。汝城县有关部门将继续保持严打、严防、严管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